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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中國外資公司 - 珠海橫琴公司
 

外地公司加自然人 (即大陸地區人民) 做股東的公司入駐珠海橫琴所需要的資料

 

  1. 公司名稱

  2. 經營範圍

  3. 法人、自然人股東和監事個人資料(包括身份證及住址等)

  4. 出示辦公場所房產證明或租賃協議

  5. 銀行資信證明

辦理用戶所得資料

 

  1. 營業執照

  2. 公章、合同專用章、財務專用章、發票專用章、法人章

  3. 公司章程

珠海市對外商投資企業的主要政策
 

1. 放寬內外銷比例

  • 珠海投資(目錄)規定的鼓勵類、允許類項目或收購、參股國有企業,外商均可獲審批機關不限定內外銷比例,以保證外匯平衡為目標,自行調整產品的內外銷比例

  • 珠海投資(目錄)中投資限制甲類項目,經報廣東省外經貿委批准可給予30-50%的內銷比例

  • 珠海投資(目錄)中投資限制乙類項目,雖報國家外經貿部審定內外銷比例

2. 減免企業所得稅

  • 過10年經營期的生產性企業,在開始獲利年度起計,前2年免收企業所得稅,後3年減半企業所得稅

  • 超過15年經營期的港口碼頭投資,在開始獲利年度起計,前5年免收企業所得稅,後5年減半企業所得稅

  • 過10年經營期的服務性行業投資額超過500萬美在開始獲利年度起計,前1年免收企業所得稅,後2年減半企業所得稅

  • 珠海的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均按15%的優惠稅率徵收(內地為33%,沿海經濟開發區為24%)。凡經珠海市科委評定為“技術先進型”、市外經貿委評定為“產品出口型”(70%以上出口)的外商投資企業,在減免期滿後尚可減按10%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

  • 外商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直接投資於本企業,或珠海辦理新企業,經營期超過5年,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40%企業所得稅,假如上述投資屬於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,經營期超過5年,可退還全部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

3. 其它優惠

  • 降低高新技術產業地價

  • 產品出口退稅

  • 免稅進口鼓勵類及限制乙類項目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

  • 給予珠海保稅區特惠待遇

  • 准許投資者自用的港澳車輛申請入境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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